商標注銷、撤銷、無效宣告,您還傻傻分不清嗎?
商標的注銷、撤銷,以及宣告無效,這些專業(yè)詞匯可能已經(jīng)讓許多人一頭霧水了,更別說它們之間有哪些不同了。本文我們就來介紹一下上述三者之間的區(qū)別。
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jù)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在現(xiàn)實生活中,企業(yè)或個人會因為企業(yè)另圖發(fā)展或其他原因而想要把相關商標注銷的,當然也有其他原因而被商標局注銷的。根據(jù)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注銷主要可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因注冊商標有效期滿未提出續(xù)展申請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nèi)申請續(xù)展;在這十二個月內(nèi)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再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則由商標局注銷其注冊商標。
2.因商標注冊人主動申請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書,并交回原《商標注冊證》。
注冊商標被注銷的,原《商標注冊證》作廢;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注冊證》上加注發(fā)還,或者重新核發(fā)《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商標撤銷
注冊商標撤銷,是指國家商標局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注冊商標專用權歸于消滅的程序。依照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標局可以決定或裁定撤銷注冊商標。
商標撤銷情形如下:
1.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2.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被撤銷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被撤銷的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自商標局做出撤銷決定之日起終止。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商標無效宣告是指商標局或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法律程序。
商標無效事由概括如下:
1.違反商標構成的絕對條件;
2.與在先權利沖突;
3.損害馳名商標等。
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開始即不存在。
結論
不論上述何種情形,商標注冊成功之后并不代表一勞永逸。在此提醒廣大商標權利人,合理有效地保護好的自己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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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時間:2023-06-02 閱讀:105次分享本文